小微企业贷款分级授权权限清单
公示序号
审批层级
业务范围
单户敞口审批权限
(单一或集团)
备注
1
总行贷审会
小微企业(含企业主)的流动资金贷款
万元(不含)以上
-
2
总行行长
小微企业(含企业主)的流动资金贷款
80万元(不含)至万元(含)
-
3
总行分管副行长
小微企业(含企业主)的流动资金贷款
50万元(不含)至80万元(含)
-
4
总行信贷管理部
小微企业(含企业主)的流动资金贷款
支行权限以上至50万元(含)
-
5
支行权限
小微企业(含企业主)的流动资金贷款
万元(含)以下
-
备注:上述表格为转授权的基本框架,仅供使用者快速查询,具体转授权事项以转授权文件为准。
小微企业授信准入流程清单
公示1.企业授信申请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1
授信业务申请书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
企业主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4
企业主配偶身份证明(如有)
5
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明(如有)
6
章程或合伙协议(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7
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借款的有关证明
8
企业及企业主(及配偶,如有)征信查询授权书
9
企业及企业主(及配偶,如有)征信查询报告
10
企业主家庭或企业近六个月银行流水明细
11
授信用途证明资料
12
上年度及本年有代表性的上、下游合同或购销凭证
13
近两年及上期财务报表(万元以内授信可自编简易报表、万元以内授信报表不需审计)
14
担保意向函(本行准入担保公司保证贷款提供)
15
抵质押人为第三方的提供主体(身份)证明、征信查询授权书、征信查询报告
16
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复印件(抵质押贷款提供)
17
抵押物租赁合同、承租人承诺书或抵押情况告知书回执(抵押物已出租的提供)
18
其他担保方式的提供担保人主体(身份)证明、征信查询授信书、征信查询报告、担保能力证明材料等
19
企业近两年纳税凭证
20
家庭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2.企业主(股东)授信申请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1
授信业务申请书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
授信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4
授信人配偶身份证明(如有)
5
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明(如有)
6
章程或合伙协议(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7
企业权力机构同意以授信人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企业经营的有关证明(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8
企业及授信人(及配偶,如有)征信查询授权书
9
企业及授信人(及配偶,如有)征信查询报告
10
授信人家庭或企业近六个月银行流水明细
11
授信用途证明资料
12
上年度及本年有代表性的上、下游合同或购销凭证
13
近两年及上期财务报表(万元以内授信可自编简易报表、万元以内授信报表不需审计)
14
担保意向函(本行准入担保公司保证贷款提供)
15
抵质押人为第三方的提供主体(身份)证明、征信查询授权书、征信查询报告
16
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复印件(抵质押贷款提供)
17
抵押物租赁合同、承租人承诺书或抵押情况告知书回执(押物已出租的提供)
18
其他担保方式的提供担保人主体(身份)证明、征信查询授信书、征信查询报告、担保能力证明材料等
19
企业近两年纳税凭证
20
家庭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3.个体工商户授信申请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1
授信业务申请书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
经营者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4
配偶身份证明(如有)
5
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明(如有)
6
经营主体及经营者(及配偶,如有)征信查询授权书
7
经营主体及经营者(及配偶,如有)征信查询报告
8
经营主体及经营者家庭近六个月银行流水明细
9
授信用途证明资料
10
年度及本年有代表性的上、下游合同或购销凭证
11
担保意向函(本行准入担保公司保证贷款提供)
12
抵质押人为第三方的提供主体(身份)证明、征信查询授权书、征信查询报告
13
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复印件(抵质押贷款提供)
14
抵押物租赁合同、承租人承诺书或抵押情况告知书回执(抵押物已出租的提供)
15
其他担保方式的提供担保人主体(身份)证明、征信查询授信书、征信查询报告、担保能力证明材料等
16
家庭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小微企业尽职免责清单
公示正
面
清
单
1
自然人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主观逃废债意图,还款期内由于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伤残、失踪、死亡的;
2
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主要经营者(或实际控制者)信用记录良好,无主观逃废债意图,还款期内因意外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
3
由于国家行业产业政策调整,使整体行业、产业出现风险,导致借款人经营困难的;
4
盘活历年不良贷款,担保实力增加,风险程度下降的贷款;
5
抵(质)押物因市场原因自然降价或因不可抗力致使抵(质)押物全部或部分灭失的,经依法处置抵(质)押物所得价款或保险赔偿的金额不足以补偿抵(质)押贷款本息的部分;
6
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不良资产形成,且相关工作人员在风险发生后及时提示风险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的;
7
接管他人经办的不良贷款,管理期间内未因主观过错导致风险程度恶化的贷款;
8
经本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认定,其他因外部客观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贷款风险。
负
面
清
单
1
发放的贷款用途不合法或不合规;
2
超越审批权限或逆程序发放的贷款;
3
借名、冒名的贷款或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发放贷款;
4
发放不具备借款主体或担保主体资格和未按规定办妥担保手续的贷款;
5
超规定抵(质)押率的贷款或抵押物评估严重失实明显偏高的贷款;
6
向不良贷款户及其关联户发放新增贷款;
7
违反集团授信管理要求,发放单户贷款,实际用于集团关联企业的;
8
其他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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