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县委政法委全体人员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6月24日,县委政法委召开教育整顿“三个规定”专题宣讲会。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史顺黎作专题宣讲。县委政法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史顺黎结合典型案例,重点从“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执行“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等方面,深刻阐述了“三个规定”对于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司法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着力强调了违反“三个规定”对司法公信力、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造成的重大影响。
史顺黎强调,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司法机关独立办案是神圣不容玷污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要通过“学史增信”,规范自身行为,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于过问司法活动的行为,要如实记录、及时报告,做到应登记必登记,应上报必上报,应记入档案必记入档案,确保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同时,也是对干警保护。县委政法委因工作需要,必须对案件指导协调的,要注意方式方法,严格按规章程序办理。
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
END
图/文:潘思羽一审:张爱忠二审:卢柏清三审:史顺黎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